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发[2012]239 号 关于下发 2012 年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 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 公司: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70 号) 文件精神,结合省煤炭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年”活动的通知” (晋煤安发【2012】1 号)文件中提出的“摸清水” 的要求,按照我省 2012 年煤炭工作会议的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 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水平,规范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和完 善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防治水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有效遏制全省水害 事故的发生,对我省生产矿井 2012 年防治水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成立防治水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要求配 备 1-3 名地质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 防治水机构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含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 治水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是本 单位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个生产矿井至少配备 1-3 名地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