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手册
本规程由安全部负责归口
本规程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事故管理制度
德州博大公司企业标准 文件编号:Q/RT.AQ.05—006—2008
共2页 A版0次换页 有效受控
1.目的
为了公司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现场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事故管理制度的管理与考核。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事故的分类
事故种类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污染事故、交通事故。
3.2事故报告程序
3.2.1凡是发生各类事故,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向公司上级领导和安全部报告,以便及时公司组织抢救和处理,特殊情况的事故,要立即采取可行措施进行处理。
3.2.2发生事故的所在部门,必须施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汇报和处理。
3.2.3对待事故必须严肃认真、事实求是,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情节、部位、损失要准确,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必须落实。按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弄需作假或隐瞒不报,大事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