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合同模板
客观情况。
12.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5个日历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2.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2.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5个日历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 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4.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4.3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4.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4.5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对合同进行修改,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14.6合同附件是本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的执行步骤或细划,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14.8甲方与乙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