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敬业创新争优的积极性,激发职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变电管理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工会[2011]43号和锡电工[2011]23号文件精神,决定建立江喜文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一、 创新工作室人员构成
江喜文创新工作室是以有一定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领军人物作为核心成
员。围绕我处生产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团队。
二、 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江喜文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以创新为核心,以工作室为平台,以相互合作作为方式,以项目课题研究与
应用为载体,培养创新型和实用型人才,促进中青年职工健康快速成长,为管理处的发展做好基础性工作;推广普及先进的创新理念、技术和工作方法、带动行业或专业技术技能素质水平的提高,围绕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等主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能培训、管理创新、科学研究、学习交流等活动,特别是针对锡盟电力的发展,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最大限度地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培养企业发展所需的科技、生产、管理人才队伍,为公司既定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 创新工作室的建立
1、 职工创新工作室组织机构(见上页)
2、 创新工作室活动场所
明安图变电站。
3、 创新工作室活动经费
职工创新工作室成立后,公司工会将为工作室筹措提供活动经费,以保障创新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 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制度
1、 江喜文创新工作室成员由变电管理处所属各站运行人员自愿报名和核心人员推荐,并经考试选拔产生。统一在管理处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活动场所、设备和经费由江喜文创新工作室策划、提出,管理处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确定并给与支持。
3、 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交流等活动的组织,负责项目立项决策、推荐等工作。
4、 创新工作室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日常的组织管理、项目跟踪等,负责创新工作的安排、分解、实施、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