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不定期召开专业会,由职工创新工作室指定人员负责主持,工作室负责人参加,专业会要请工作室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针对“QC”成果、群众性创新、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推介。
6、 各小组可根据课题进行情况随时召开项目专题会议,由专题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专题项目课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思路、方案、方法;对专题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充实、完善。
7、 成员申请加入或退出工作室,需经管理处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对不能认真负责完成工作室布置的各项活动的成员,由小组负责人及时上报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经审定后做出调整,同时根据需要及时增补人员。
8、 创新工作室各小组的创新项目成果获得盟局、公司或者更高一级的奖励,管理处予以同等的标准进行奖励。对创新工作室各小组表现突出的优秀成员,小组负责人可向管理处推荐参与年度的评先争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