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定标准使用原则。 (1)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制订的评定标准,有关企业认真严格执 行; (2)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原则 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并参照有关评定 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 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三 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16)
2021-01-20 21:34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1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