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政府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七、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其中,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要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九、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宣传、解释。
十一、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一、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
三、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