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普通中小学德育常规要求
(2013修订)
为了规范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本方针。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德育课堂为主渠道,以德育系列活动为载体,立德树人,立体育人、全员育人、全时育人。
第二条 基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大德育工作的改革创新力度,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素养和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 基本要求。“四化”要求:德育保障配套化,德育目标具体化,德育活动经常化,德育途径多样化。“七有”目标:有规范的德育管理体制,有成熟的德育工作模式,有科学的德育课程体系,有优秀的德育师资队伍,有专业的德育研究组织,有完善的德育工作网络,有明显的德育工作成效。
第四条 基本方法。以人为本,顺应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适应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成长需要,分段要求,梯次推进。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工作责任。中小学德育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德育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第六条 职能机构。中小学日常的德育工作由德育处负责,团队协同配合组织实施,没有职能机构的由校长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主要任务包括:制定德育工作规划和学年、学期计划,确定分年级的具体目标,形成系列工作方案;协调校内各部门配合开展德育工作;组织检查学生日常纪律;组织全校性的德育活动;调研学校德育工作现状与发展趋势;检查德育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期末完成德育工作总结及表彰奖励等。
第三章 常规制度
第七条 学校德育日常制度。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学校德育工作常规、德育岗位职责、升国旗制度、国旗下讲话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制度、班主任工作制度、德育评价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师生联系制度、班(团、队)会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等,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第八条 学生自主管理制度。要发挥班委会、团支部、学生会、少先大队的作用,组建学生互助小组,缩小管理模块,让学生提醒学生,用学生发展学生,并进行星级小组评比,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地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主管理、自主评价,着力实现由“管好学生”向“学生发展”转变。
第九条 德育队伍培训制度。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德育专题培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德育工作能力。重视班主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交流,通过管理案例研讨、观摩,提高班主任的实践能力,打造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的班主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