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钢筋连接。
① 钢筋连接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a)实际发生焊接的各种规格钢筋均须作焊接实验。
b)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c)在受力钢筋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超过50%。
d)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超过50%。
② 钢筋焊接的要求。
a)基础钢筋的接头均采用焊接接头,其方法可用电弧焊,交叉点可采用点焊。钢筋焊接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规定。
b)焊接前必须根据施焊条件进行试焊,试件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大量焊接。
c)钢筋焊接接头的两种常用形式见表如下:
注:图中括号内数据为HRB335、HRB400、RRB400类钢筋。d0为钢筋直径。
d)钢筋焊接宜采用双面焊,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
e)钢筋焊接所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型号、属性应与所焊接金属相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