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年度业绩奖惩
第十条 对子公司总经理实行年薪制,由目标年薪和超额奖励构成,其中目标年
薪由基薪、风险收入构成。基薪为目标年薪的80%;风险收入最高为目标年薪的20%;超额奖励上不封顶。
第十一条 子公司总经理的目标年薪由杭机集团总经理综合考虑各子公司经
营难度并与子公司总经理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风险收入为子公司根据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程度,所得的风险报酬。
(1) 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大于等于10%时,可以得到全部
风险收入,即目前年薪的20%。
(2) 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小于10%时,具体计算公式为:
风险收入=目标年薪×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1)
例: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8%时,风险收入则为目标年薪的
12%。而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小于5%时,则风险收入为0。
(3) 对于仍处于投资期的项目,当项目进度和项目投资预算控制指标均达
到公司下达的考核要求时,可以得到全部风险收入。当项目进度和项
目投资预算控制指标未达到公司下达的考核要求,由公司另行制订针
对性办法对风险收入进行扣罚。
第十三条 年度超额奖励是下属各子公司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时(即当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0%时)所得的奖励报酬,奖励对象为子公司所有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安排,分配办法报杭机集团综合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备案。具体计算公式为:
子公司:
超额奖励=税后利润×(净资产收益率-10%)×25%
直属项目(回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