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采购招标文件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四、合同条款
黄山市高铁新区南安置区前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黄山市高铁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及《黄山市高铁新区南安臵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就黄山市高铁新区南安臵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甲方将黄山市高铁新区南安臵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委托乙
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1、项目地点:黄山市高铁新区南安臵区
2、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总建筑面积166885㎡。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事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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