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改版
九、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镇、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经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原发包方同意。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证意见
签证人: 签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