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加工贸易流程
①外商因故要求中止执行原已签订的出口合同并且从价格等方面考虑,经营单位很难再签
订新的出口合同或因国际市场价格下跌,继续执行原已签订的开价出口合同,将遭受严重
的经济损失,经营单位在申请内销时需随附与外商达成的中止执行合同的协议。
②进口料件已投入生产加工,但加工的制成品质量不符合已签订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标准,
经营单位需随附出口商品质量检验部门或国内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③因改进加工工艺,降低单耗而产生一部分余料,或由于加工工艺的技术要求,而不可避
免地产生了数量合理的边角料,经营单位应随附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
(2)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
(4)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5)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和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正本)
(6)申请内销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清单(须注明商品名称、代码、规格、数量、金额)
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外经贸部《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经营
单位,省外经贸厅颁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并在批准证上注明批准内销
的进口料件的商品名称、代码、规格、数量和金额,同时加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
由海关根据省外经贸厅的批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口料件征收税款并补征税款利息。
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和出口贸易(Export Trade)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
进出口贸易。 [标签:尾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