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述评关于当代中国法学新思潮
成犯罪的不法分子未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或者将法律与道德对立起来,不能结合运用,影响了处理这类阿题的效果。法律伦理学通过对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法律关系与道德关系、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等的分析、阐述,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认识。又如,改革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我们长期以来想要解决却一直未能很好解决的一个难题。对此,行政法制论的倡导者提出应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将各级各类干部分为政务公务员和事务公务员两类,前者实行任期制,由中国共产党提名、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任命;后者实行常任制,通过考试选拔、招聘,无任期限制(类似西方的文官),以对干部进行科学管理,并为其贯彻实施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这些都为党的“十三大”所认可,成为我国今后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重点内容。
第二,推动了我国法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发展与繁荣。长期以来,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我国的法学研究存在着两个比较大的弊端。一是习惯于经典著作—法律条文—注释性研究这样一种理论思维方式,轻视对社会实践中出现的法律新间题的研究,甚至对许多间题,如要否法治、如何实现法治,社会主义社会是否也会产生犯罪,要否对党政机关实施监督、如何实施监督,资产阶级法律中有无科学进步的东西、能否学习与吸收,等等,一概斥之为非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不予承认。二是忽视对法律和法学自身发展规律的研究,尤其是在法学史学和法学学(研究法学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方面留下了一大片空白,从而阻碍了法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法学新思潮研究,一方面,强调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着眼于当代法学史与法学学领域里的开拓性研究,从而将法制建设实践—法学—法学学等环节紧密结合起来,揉为一体,克服了上述两个弊端,推动了法律科学的发展。同时,法学新思潮涉及面广,内容丰富,除法学以外,还涉及哲学、社会学、文化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经济学、教育学以及数学、电子计算机科学、生物遗传学等众多的学科。因此,法学新思潮大大丰富了这些学科的内容,推动了其发展。
第三,法学新思潮研究,促进了中外法律文化的交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了对外开放的政策,开始介绍、引入了许多国外的法律原则、制度和法学成果,这无疑是十分必要而且今后迩应这么做。但在将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学发展成果介绍给国外法学界方面,则存有很大的差距。法学新思潮研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