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技术规范/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704.04种植质量检验
1.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 收;并报监理人和试验指导人员。
2.工程中间验收的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 ,t: 、 (2)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3)更换种植土和施肥,应在挖穴、槽后进行。
(4)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 , (5)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交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 ‘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d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 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4.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5.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 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6.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 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7.种植材料的覆盖物、包装物等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随意乱弃,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8.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9.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 10.种植胸径50m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 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1.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1 2.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 (2)草坪无杂草、无枯黄; (3)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4)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5)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 50300一-200 1)的有关规定。
l 3.按绿化工程部位进行质量验收可按如下规定进行: . (1)中央分隔带绿化 a.基本要求 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