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档脚板。
8、 下边沿主楼板低于80㎝的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米时,应加设1.2米高的防护栏。
9、 对邻近的人和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洞口、孔,均应加以防护,具固定有效。
四、 攀登和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一)、攀登作业
1、 可采用木钢管梯子,但梯子要牢靠,梯脚要防滑。也可采用其他安全可靠的攀登设施。
2、 攀登用具、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小于1100N,当梯面上进行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规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验标。直爬梯及其他登离用直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 一定式梯子,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部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为75度+5度,踏板上间距为30㎝,不得有缺档,梯子如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准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不得低于单梯梁度。折梯使用时上夹角35度-45度之间,铰链必须牢固可靠,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固定式直爬梯必须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大于50㎝,支撑用不小于L70×6的角铁埋设,焊接必须牢固,题字顶部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水平,并加设1-1.5米高的扶手,攀登高度为5米,超过2米高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