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后方可作业。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准有其他操作人员。
3、 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4、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棚。
六、 高处作业防护设施验收
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应逐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应施工需要,也可分层验收或分阶验收。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项目经理(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验收时组织安全、技术、材料设备、施工等有关人员参加。
2、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项目经理(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验收时组织安全、技术、材料设备、施工等有关人员参加。
3、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内容: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合规定者,必须经修正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期内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查合格,挂牌交付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应有维修保养人专门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