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节能统计和定额管理
第十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不断完善能源统计体系,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和统计责任制度,开展能源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对比分析,及时掌握能源消耗情况。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规定要求填报月报、季报。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能量平衡工作,做好能量平衡后期整改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制定先进能耗指标,分公司也要制定相应的指标,并认真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严格的能耗定额考核制度,能耗定额考核到分公司、车间,实行节能承包责任制。
第四章 能源管理 第十五条 煤计量与管理
1、公司使用烟煤,应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择优签订供货合同。进场烟煤按照一车一检、优质优价的原则经检验符合进厂“原燃材料技术标准”后办理结算手续。
2、所有进厂煤数量以公司地磅过磅数量作为计价付款依据。
3、旋熟部负责烟煤的储存保管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烟煤的流失。
4、烟煤在旋窑系统中的配入量控制,实行中控室微机控制方式自动配料秤配料,对配料秤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标定,每次标定要有记录,保证计量准确性。
5、中控室制定窑炉温度控制参数时,在满足工艺要求及熟料质量稳定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温度上限波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