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的组织制度( 企业工会的组织制度(一)《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企业工会组织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 可以单独 第七条 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 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 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
建立基层工 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 归属到其他部门。 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 权力机关。 第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 会议。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议。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 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第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 告。 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