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槽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9.2.9 高度超过4 m的全玻璃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
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2.10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带万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250
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2.11 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
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2.12 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9.2.13 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9.2.14 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
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9.2.15 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9.2.16 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
坏。
检验方法:观察。
9.2.17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哥9.2.17的规定。
9.2.18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18的规定。
表9.2.18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