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市于1960年在该系基础上成立了独立社会工作学院,学制改为3年半,主要是对斯市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培训;1977年该院又并入斯德哥尔摩大学,1980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目前该院主要有多文化研究、社会学、老年人和残疾人照顾、泛社会工作四个专业,分为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本科层次学制3年半,140个学分;硕士层次学制1年,40个学分;博士层次学制4年、160个学分),有教员150名,在校生共1448名,其中:本科生1000名,硕士研究生400名,博士研究生48名。 瑞典的社会工作高等教育突出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注重实地实践。就斯德哥尔摩大学社会工作学课程设计和培养计划而言,主要有如下四个特点:
(1)以实践者为教师。学院的教员不仅在从事理论研究的同时从事着社会工作实践,而且经常邀请从事具体实践的社会工作者给学生授课。
(2)案例教学。学生进校后的第一个课程(社会工作概论)就是先实际后课堂,先到实际的工作场所去感性把握什么是社会工作、包括哪些领域等,而后才是课堂教学;相当一部分课程基于实践进行,采用一些典型的个案展开整个课程教学;一些课程还安排在某些工作场所进行,直接接触实际的社会工作者。
(3)突出实地实践。本科3年半的课程设计,有两个学期是集中安排实习。首先是第三学期(被称为"结合理论学习的实地训练"),基本安排在斯市,主要是让学生观察和了解社会工作,结合前两个学期学习的社会工作基本知识和有关理论,在实践中发现、提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同时为学生后面的学习提供素材。其次是第六学期(被称为"实地实践"),学生可以在全瑞典、鼓励到国外进行实地社会工作,培养学生实际社会工作能力和与其他社会工作实践者一起工作的能力,也进一步测试学生对社会工作的喜欢程度。这两次实习,每个学生都安排一个指导老师,强调将实践拿到理论视野中进行观察。
(4)通才培养模式。基于社会工作领域比较广泛,难以在某个具体进行培养的认识,该学院培养学生主要是在宏观层面上进行培养,培养通才而不是专才,突出学生毕业时应具备一些普遍的能力,如在环境中看个案的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分析、评价、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评估成果、以科学的理论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与人交流的能力(不把个人因素过多的带入实际工作中去)等。
四、主要发展趋势
受瑞典经济发展速度放慢和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影响,瑞典福利国家政策也受到一些冲击,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财政负担过重、过于偏重公平而效率不足、高税收政策的可持续性问题等,严重影响着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和社会福利保障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瑞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