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5)

2021-02-21 12:47

洪抢险紧要关头擅离工作岗位,携带家眷逃离抗洪第一线的事件,完全是黄××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应有的觉悟,违背了上述行政学原理,不具备行政领导的素质所造成的。

②处理意见:广东省某市人民政府,应报请该市人大常委会,撤销黄××的市人事局长职务。

③防止这类事件再发生的举措: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行政领导应系统、全面、认真学习行政学原理。二是强化行政管理法制。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力度。四是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案例六、回避(公务员制度)

案例1

国务院某部部长张某某的秘书小王,因近一、二年的工作关系与张部长的女儿接触较多,从而相互爱慕,并产生了爱情。小王、小张于2000年的“情人节”登记结婚并举行了婚礼。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申请书、介绍信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请求调出该部而到另一部门工作的申请书。这两份申请书同时递交,有“局外人”非常纳闷,不知何故?

案例2

2001 年6月,在某省会城市的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做会计工作长达6年之久的小宋,经几位热心人“牵线”、“搭桥”,终于可以跳出企业,进入国家行政机关,到该市政府的审计部门做“本行”工作。说来也巧,小宋的堂兄宋某某正是该市审计局副局长。两个月后,当出国学习半年刚刚回国的堂兄宋副局长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告诉堂弟小宋,“你必须调离审计局,除非我辞职”。小宋听了,象泄了气的皮球,虽抱怨堂兄不近人情,又不知到底为了什么?

案例提问

什么是公务员的回避制度?公务员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回避类型有哪些?上述两案例所述属何种回避?他们是什么亲属关系?

案例分析

公务员的回避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私情而对其执行公务和任职有所限制的制度。公务员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公务员回避的类型有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

上述两案例所述都属任职回避,即国家公务员在担任某特定职务涉及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时,必须回避。既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别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工作。其中,案例1 所述的回避双方是近姻亲关系;案例2所述的回避双方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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