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的,或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总价款30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4、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到场条件影响交货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货期顺延。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李新店镇,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回传确认收到预付款到乙方账上生效,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