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的,因为政治不能保证行政改革一定依法改革,因此,行政改革必须有法律保障,依法进行改革。改革必须用重典,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规范之下进行。
(5)行政改革以理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行政改革就是对政府与社会各种关系的再调整,也就是重新确定政府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因此,进行行政改革就要理顺和摆正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组织和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要理顺这些关系,就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应该将那些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由社会去解决,分权于社会。同时,要认识到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它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而应该让社会担负一些责任
14.试述行政改革的取向。
答:(1)以适应社会环境为取向。政府与社会是输出输入的互动关系,政府必须有及时了解社会变化的网络系统,才能够确定进行改革的方向。以适应社会环境为取向的行政改革,一般是以适应社会变化和满足社会与公众需求为目标。现在社会的发展已不能简单地用扩大政府职能来满足社会需求,而必须采取公众参与行政、中介管理、委托管理等方式进行管理,也要鼓励社会公众自组、自治、自理。
(2)以精简机构为取向。以精简机构为取向的行政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政府自行扩张的问题。精简机构才能降低行政成本,限制政府权力自行扩张。同时,这也是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方面。
(3)以调整组织结构为取向。政府的官僚等级制结构是以效率为中心设计的。但根据有限理性原则,任何组织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官僚制组织结构也有先天不足,它造成效率缺损。因此,政府不得不进行必要的组织结构调整。往往在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进行必要的改革。从发展趋势来看,政府的层级和部门都必然减少,但平面化的政府组织结构也是不可能的。
(4)以调整权力关系为取向。政府拥有行政权,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权力划分与配置。行政权的核心问题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就是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正确地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关系到政府效率和国家发展的大问题。因此,行政改革有时以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为取向,行政改革始终围绕着集权与分权来展开。中央集权但不能高度集权,更不能进行专制,那样不能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社会没有发展动力;分权但不是权力分散,没有中央政府的权威不仅不能保持政令统一、畅通,而且会造成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也可能造成地方割据,国家分裂。这两种倾向都必须避免。
(5)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取向。以人事制度为取向的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调动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容很广泛,大多数是以提高行政效率作为其宗旨。
15.试述行政改革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