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悬架系统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检验项目见表1。 10.1 出厂检验
总成必须经制造商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文件。 10.2 型式试验
在下列情况下之一时,制造商应进行型式试验。 总成定型或改型时;
总成转厂生产时;
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对总成进行了重大改进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要求并在合同中作了规定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10.3 抽样规则及检验方式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套总成和1件扭杆做型式试验: 3套总成进行5.1、5.2、5.3、5.4、5.5、5.6性能试验; 1件扭杆进行5.7扭杆疲劳试验。
表1
序号 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 出厂检验
条款 1 转向力特性 √ √ 5.1 2 灵敏度特性
√ - 5.2 3 泄漏 √ √ 5.3 4 压力降 √ - 5.4 5 阀噪声 √ - 5.5 6 扭杆刚度 √ - 5.6 7
扭杆疲劳试验
√
-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