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l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
将工业企业内部的水、电、风、气(汽)、油、固体燃料等能源计量值,通过通讯网络或其它通讯方式,实现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的信息管理系统,称为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系统一般由计量设备、数据集中器(分站)、用户终端、管理服务器(主站)和管理软件等构成。 3.2
计量设备
指具有通讯接口,能实现数据远程通讯功能的计量器具,如水流量计、气体流量计、电能表、汽车衡、轨道衡、皮带秤等。 3.3
数据集中器(分站)
指对计量设备远传来的数据进行集中并经过通讯网络上传至管理服务器(主站)的设备,如现场计算机采集站和PLC(DCS)工作站。 3.4
用户终端
指通过网络访问管理服务器(主站)的计算机设备,主要用于完成用户所需数据的显示、查询、统计分析、打印等功能。 3.5
管理服务器(主站)
指将数据集中器(分站)上传的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处理、统计分析、管理和发布的计算机系统。 3.6
管理软件
指安装在管理服务器(主站)、数据集中器(分站)及用户终端的满足能源计量管理需求的应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