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