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员疏散
对于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威胁周边人群安全的,应立即采取人员疏散措施,根据应急预案中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的安排,由专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限制区域并标识,控制事态的发展。
3.现场医疗急救
对于事故发生人员伤亡的,应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经培训的救援救护人员根据伤者情况实施现场救护,同时组织车辆,按预案路线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4.易燃易爆品转移
易燃易爆物品造成险情或发生险情及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时,应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车辆进行危险物品转移,转移过程中设置专职看护人员,并根据危险物品特性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按预案设定的转移路线及目的地组织转移。必要时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在其指导下组织转移。
二.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标准,本工程火灾、爆炸重大危险源通常有2个,一个是施工作业区,一个是临建仓库区。其中化学危险品的搬运、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是危险源普查的重点。因此,工程开工后要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并培训施工人员掌握工地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的特性、防范方法。
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疏散图待正式进场时绘制)。
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