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电子、X射线等相关课件
课程总评成绩评定办法
1.课程考试由学院和高等数学研究所共同组织: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阅试卷。试卷以百分制记分。
2.总评成绩应由课程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共同构成:原则上课程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3.平时成绩可由下列各项构成:
①课后作业(10%):依每次完成作业的按时、独立、正确、认真的程度给分。
②平时表现(10%):依到课情况、随堂小测验成绩以及上课的认真态度、上课讨论和回答问题情况、课后学习情况等给分。
平时成绩一般按分数(百分制)记分,对上述两部分分别给分后加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