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考风考纪建设实施意见
2. 建立以教务处、督导团为主体的巡查制。督查人员要佩戴督查员证进入考场,按照教务处制订的考核巡查登记表的要求逐项检查组考工作,一发现问题就要求立即纠正,并考核巡查登记表和巡查记录的要求作好巡查记录。
3. 建立系领导巡查制。每次期末考试,各系部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动员大会,重申考风考纪,严格组考程序,组织、指挥和监控整个期末考试工作。
4. 建立以学生辅导员为主体的特别巡查制。凡属全院范围内考试中,参考学生的辅导员都必须到考场现场检查,确认学生身份,防止学生请人代考和替人考试。
5. 学院建立考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教务处召集,会议成员由教务处、督导团、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团委、纪检监察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并解决学校大型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各部门要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确保考试管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建立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全方位教育体系
1.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进行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思想品德教育。各系负责组织开展诚信教育,诚信教育活动要遵循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既要有声势、影响,又要扎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