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考风考纪建设实施意见
保管要用保密柜。
6.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系部组织相关教师按照《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规范》中的要求进行评卷和撰写试卷分析,试卷经复查无误后由相关教师登录成绩,考试结果的分析与使用作为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所有试卷、试卷分析由系部归档保存,同时试卷分析、考试总结、成绩等报教务处存档。
7. 督办从严,奖惩分明。 (1)对学生违纪、作弊处理
监考教师当场认定的学生作弊、违纪行为要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中详细记载后报系部,系部应立即公布并教务处。教务处会同系部、学生工作处按照《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规范》中的《对考试违纪舞弊的处理》规定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处理工作当天完成。对发生的大面积作弊、违纪行为,除认定个人作弊、违纪行为外,教务处应及时决定并在适当时间实施重考。
(2)教师违纪处理
缺勤、迟到、早退,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给予通报,监考表现将作为以后监考资格审查的依据。对监考、主考教师、考务管理人员未能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的,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教务处负责及时汇总并通报各部门在考风建设中的工作情况,统计并公布各系考试作弊、违纪的学生统计信息,科学反映各系的考风建设水平。对于在考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将及时给予表彰。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