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人师徒指导协议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培养目标,组织各业务部门(主要指个子项)确定各专业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
3、由结对的师徒双方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书》。
4、实施评价:由导师带徒工作小组每月度或季度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或协议期满进行一次鉴定,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导师,对考核合格的徒弟发给相应的等级证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予以评聘,并按评聘结果进行职级、薪资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导师指导协议书
2、导师指导跟踪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