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报告
2.截至2011年9月,所属新疆石油管理局等单位投资9亿多元建设的3个项目,因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和条件变化等,建成后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产能及资产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采取了落实油田资源、增加天然气供应等措施,以做好资产保护和再利用工作。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7月,所属1座油库、1368座加油站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即开工,还有4座油库、1个炼油工程和1座加油加气站未经环保验收即投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取得1座油库和175座加油站的环评批准文件,两座油库已通过环保验收,其他项目手续正在抓紧补办。
2.截至2011年7月底,所属12家单位有5558万平方米用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6万平方米是租用的农业用地,还有56座加油加气站经营证照不齐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取得1386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其余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9座加油加气站已完善证照手续。
3.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团部分管道、炼化、勘探和生产等项目采取邀标方式发包,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0.25亿元,占同期项目投资总额的0.15%。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加强了招标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严格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强化招标管理效能检查。
4.2007年至2010年,所属销售分公司在收购和建设加油站过程中,未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中介机构费用进行单独论证评估,支付中介劳务费4.0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停止新签服务合同。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10年,所属4家单位未经评估以4.96亿元收购的加油站、以3892.3万元租赁的油库闲置未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制定了加强资产评估备案管理制度,重新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加油站收购业务;已退租6座闲置油库,其余的正在清理。
2.2007年至2010年,所属两家单位未按国家定价销售天然气,多收价款333.67万元、少收价款1743.4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对此类业务作了进一步清理规范,将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执行。
3.2007年8月至2010年4月,所属甘肃兰州销售分公司因履行合同中纠纷造成损失899.97万元;所属天津华北石油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超采购范围从地方炼油厂采购汽油,且未经检验即销售,造成使用该批汽油的汽车出现故障,赔付车主损失841.4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撤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合同与纠纷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了成品油外采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和权限。
4.2001年6月,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会未经登记注册成立的长庆油田分公司温暖工程基金会违规向油田合作开发等非扶贫项目投资9137万元,至2010年底获得分红1.66亿元;该基金会还存在对外出借账户、允许其他单位挂靠并以其名义进行投资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长庆油田分公司已申请补办温暖基金会登记手续,规范管理账户,并清理挂靠单位。
5.所属两家单位未按照设计文本进行天然气与管道ERP软件开发,存在可人为干预等漏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优化了ERP系统设置,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