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一、一般消毒隔离制度
1、凡接触患者体液、血液和执行注射、采集标本的检验、制剂、介入性治疗检查、手术等科室均应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和措施,除可回收的敷料和一次性医疗用品一律焚烧,回收的医疗器械应进行双消毒。
2、医务人员上岗应穿工作服,无菌操作应戴帽子、口罩,禁止穿工作服、鞋、帽上街和去食堂,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
3、传染患者污染的环境、家具、用品、被服、餐具、便器等必须严格消毒,其排泄物、引流物必须经消毒、净化后倒入下水道。
4、接触传染患者应穿隔离衣、鞋,戴帽子、口罩,禁止穿隔离衣、鞋等进入非隔离区。
5、凡接触患者血液、组织、器官的器械、用品应灭菌,接触皮肤的器械及用品应进行消毒,注射、针灸一人一针一消毒。
6、凡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焚烧,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应采用消毒——清洁——灭菌或消毒的处理原则。
7、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注射器使用后焚烧。
二、门诊消毒隔离
1、普通门诊、小儿科、急诊科实行预检分诊制,发现或疑似传染病者,应安排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已确定传染病者,应转到传染病院治疗,并按规定上报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