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半年报
201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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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2012年6月7日发布)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百万元、%
注: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相关规定,“达标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当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计量并披露并表和非并表资本充足率”,并明确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以上为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并表和非并表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
2、并表口径的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