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第一章
1.1研究背景
1.1.1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绪论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于2004年6月3日在广州正式签署,粤港澳及邻近八省(区)的整合正式拉开帷幕。泛珠三角区域以位于广东省的珠三角为中心,南揽香港、澳门和海南,北收东部沿海省份福建和中部江西、湖南二省,向西又囊括广西和西南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形成了九省加二特别行政区(又称[9十2])的整合格局,覆盖中国21%的土地面积和35%的人口。经济方面,区内九省(区)不包括港、澳已占全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3%以上,若加上了港、澳两地,则占40%以上。
从经济发展的进程来看,泛珠三角区域的整合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泛珠三角[9+2]的发展条件各异而且经济落差明显,区内有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充沛但发展尚欠平衡的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江西、湖南、海南,有自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较迅速的沿海省份广东、福建,还有具备丰富国际市场经验的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正是这些差别,才可以使泛珠三角区域内各省(区)能够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同时,泛珠三角[9+2]整合还处于另一个重要背景下,中国区域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作为沿海最早对外开放地区之一的广东省珠三角,正面l临着如何应对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崛起的压力和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1.1.2中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十六大报告概括出新型工业化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五大基本特征。在泛珠三角的合作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是中国新型工业化的过程推进,传统工业化是以浪费资源、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