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程建设监理制。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落实
现场施工管理员~规模以上项目单位应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组。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
和规模以上房屋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监理。
,六,竣工验收制。卫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首先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自
行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申请区卫生局组织验收~属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应
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共同验收~并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第七条卫生基建项目建设遵守许可制度。卫生基本建设规模以上新建或改扩
建房屋项目应在发改、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办理相应建设施工手续~其程序是: ,一,项目立项。按照项目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向区发改局申请项目立项,
,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新征建设用地的~需向区土地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三,项目开工前。凭项目批准计划、立项批复和土地使用权证~向区住建局申
请办理“一书两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一书两证”后再向区住建局申请施工许可证。
,四,项目开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手续后方可开展项目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第八条项目的变更管理
(一)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需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
,二,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的报审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
位不得擅自随意进行工程变更~因擅自变更工程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将追究相
关单位责任~其费用及损失由相关单位承担,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查处。
第九条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