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办[2010]39号关于在全县开展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
第三次督查(2011年4月1日-2011年4月10日):
(一)各乡镇(管委)对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
况;
(二)“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对各乡镇(管委)“打非”工作进行考评。
四、督查方法
督查采取听取所在乡镇汇报、看有关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烟
花爆竹经营户等形式进行。每次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反馈给被督查单位,同时抄送县“效能办”。
对各乡镇(管委)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打非”活动情况
在《安全生产简报》上进行通报,整个活动期间的督查结果都记入安全生产目标考评的主要内容,并评出先进(乡镇)单位和先进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 烟花爆竹 督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金寨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