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21杭州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方案(10)

2021-04-06 00:08

仅供各位大虾参考

旅委、交通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质监局、城管办、公安交通警察局、电力局、城投集团、公交总公司、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加强办公室人员力量,落实工作经费。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试点工作的整体协调与督促,制订、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政策落实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营运管理情况、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做好相关日常工作。市科技局负责为车辆及关键零部件、能量供应站设施等领域的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和拟定有关示范推广的财政资助政策。市规划局负责充(换)电站建设的整体规划。市电力局负责基础设施与能源供给研究与建设,配合市规划局制订充(换)电站规划。市质监局负责配合科技局、电力局制订和实施充(换)电站、充电接口等的技术标准,并做好相关计量、质量检验监测工作。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试点工作。

(二)具体政策

将私人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作为一项创新的系统工程,在试点及产业化进程中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加强政策引导。杭州市财政共安排地方财政补贴资金91480万元(安排和使用计划详见附件),支持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杭州市在试点期内的具体政策与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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