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在启封井口前,瓦检员要按《操作规程》对所用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确保检查数据的准确性。
10、准备工作就绪后,由通风科、安全科、调度室、配合救护队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下达启封命令后,方可按照启封方案实施启封作业。
11、在排放瓦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
12、启封井口和排放瓦斯过程中所有参与检查人员要及时准确地将检查数据和相关资料报送到指挥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3、井口启封后,在正常供风的情况下,要在井口设置栅栏,并悬挂“严禁入内”的警示牌。
14、其它未提及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以及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