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中负责“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
也就是有点类似于现在美国的FBI,只要是国内大大小小的事,都要管一管。
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是用来做仪仗礼仪,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生怕自己的天下坐不稳,认为司法机构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都不好用,为了培植自己的杀手锏,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三、锦衣卫的权利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称诏狱,或是“锦衣狱”,由北镇抚司署理,可直接拷掠刑讯,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均无权过问。
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
诏狱的刑法极其残酷,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种,史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