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即将参加博硕士论文答辩的同学服务,内附论文写作要求
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双盲”送审。各基地所在的培养单位应在10月30日前将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对应的论文匿名送审编号和送审单位名单报送交学位办公室。“双盲”评审论文的制作格式和要求与第四条相同。
七、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仍将实行随机抽查“双盲”评审制度,详细规定请见附件四。具体时间安排为:学位办公室在10月17日左右公布抽审名单,各培养单位最迟于10月25日将抽审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不能按期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本学期的答辩资格。
八、未缴齐相关费用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培养单位须在答辩前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与学位办相关的系统菜单中的“报表打印”中选择打印相应的答辩名单,并下载相应的数据,送交财务处审核。名单经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确认无欠费后方可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
九、学位申请者在通过论文答辩后,请于12月25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学位论文交至各培养单位(硕士学位论文一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二本),由培养单位统一送交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送交学位论文中的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及《<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在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十、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论文答辩时,其各项要求与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生的要求一致。
十一、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其基本信息由培养单位录入,学号由学位办公室给定,不得随意填写。
十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吉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8.9.10
附件(所列附件请到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管理信息网页中下载):
附件一: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附件二:吉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及要求 附件三: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
附件四:关于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随机抽查“双盲”评审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