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即将参加博硕士论文答辩的同学服务,内附论文写作要求
于20天。
2、 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首先应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评阅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合格后发放相关评审材料。待专家评审意见全部收回后,各单位要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按照《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申请者能否进行答辩。如具备答辩资格,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要对答辩申请者的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各培养单位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与学位相关”栏目下的“报表打印”选择菜单,打印研究生答辩登记表,送交财务处审核。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将研究生答辩登记表送交学位办公室,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
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1、资格审查
(1)答辩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一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成绩单(空白成绩单可在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中的学位办管理信息网页中下载)一份、各科试卷(包括外语试卷 )、外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2006年起通过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凡自2006年起通过考试的人员,其成绩单上的“合格证书编号”改为“合格考生编号”,编号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各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清单”上查找,也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中查询。(/kwb/tlcjcx)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在收取外语合格证书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时,要仔细核查证书上的照片与申请者本人是否一致并做详细记录。
2、具体要求
(1)论文评阅:应聘请至少三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论文送审应在答辩前两个月由各单位将论文送交评阅人手中,导师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指导教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半个月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我校研究生答辩《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培养单位根据学位办给予的学号,将在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数据库,由答辩申请者本人通过网络提出答辩申请,并填入相应的信息。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的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学位答辩材料由计算机直接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