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营陆路国际货品运送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限额。
二、申请公司需报送文献资料
1、申请书,涉及投资者名称、申请资格阐明、申请业务项目;
2、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基本状况、资格阐明、既有条件、市场分析、业务预测、组建方案、经济预算及发展预算;
3、投资者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4、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策;
5、公司章程(或草案);
6、重要业务人员简况(涉及学历、所学专业、业务简历、资格证书);
7、资信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各投资者验资报告);
8、投资者出资合同'
9、法定代表人简历;
10、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运单)样式;
1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函(影印件、工商管理部门出具);
12、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申请表(见附表);
13、交易条款。
三、申请报批程序:
1、公司提出申请;
2、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报批或不批意见;
3、市外经贸局对公司申请审核下发呈请文献,并上报省外经贸厅;
4、省外经贸审核后,上报国家外经贸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