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石棉瓦 元/m2(含沙杆搭设)
(12)、计时工:技工120元/天,平工80元/天。计时工按每天工作9小时计算。
2、本工程暂不设置塔吊。
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设置:施工员1名,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在开工前将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在人员更换时,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将代为聘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专业工种所用的所有专业机具的使用、维保及外架的安拆、维保等,乙方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及费用。
5、该工程正常施工所需所有机具设备和低值易耗品、消耗品,如安全帽、手套、线缆、灯具、铁丝等低值易耗品、消耗品均包含在包干价以内。
三、工期
1、工期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乙方对停水、下雨等非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的影响预作准备,不能因此要求延迟工期。
4、受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5、本工程不提供施工临时用电。
四、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进度款:施工临时围墙、小区正式围墙、厕所(含化粪池砌体)、门卫室、配电房等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后。,甲方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0 %付进度款;
2、结算完毕后30日内,乙方提供不低于本合同结算总价的工资表或成本费用发票等合法凭证,并经甲方检查无误后,支付工程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