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或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赔偿。赔偿金额从甲方应付工程劳务费中扣除。
五、乙方责任
1、施工前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保证按甲方通知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宣传贯彻与建筑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时传达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
2、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在施工现场公示。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无偿提供人工搭建工程区临边防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10000元以内乙方承担,10000元以上部分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3、施工应做到文明施工,做好成品保护,不得损坏其他方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好场地内及周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管线。乙方施工中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全部修复或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服从甲方人员安排,保证质量、按期完工。如果乙方人员确实不服从甲方人员的工作安排,视为乙方违约,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可将当时情况简要记录,并有权开据20~100元/次以内的违约金扣款。
5、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再分包或转包,否则本合同终止且履约保证金不退。
6、乙方如果延期完工,按每延期一天 1000 元累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无偿提供人员1名协助甲方放线、抄平等工作,若乙方无法提供协助人员。
8、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场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办理进出场手续,且必须交齐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