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3]93号
各市、县(市、区)计委(计划局)、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试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现将《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浙江省商业、住宅、办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浙江省加油站、油库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浙江省监狱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和《浙江省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等五个规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各地在项目审批、用地供应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遇到具体问题或有什么建议请及时与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联系。
附件1:
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总则
第1.1条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管理水平,适应我省工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1.2条 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是指在平均先进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和通常的场地条件下,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和配套工程所需占用的土地面积和控制性指标。
第1.3条 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工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园区、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尺度。
第1.4条 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由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三项指标构成,工业建设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三项指标标准。
第1.5条 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为试行本。 二、基本规定
第2.1条 工业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
第2.2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充分利用城市已有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其开发建设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衔接,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科学规划功能分区和用地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第2.3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应统筹规划,分期实施,每期占地规模应根据最终人区企业的数量、规模和控制指标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2.4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应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统一建设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污水处理、仓储及绿化等设施,并按功能分区合理集中布置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
第2.5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多层标准厂房,设立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区块;对适合于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行业,原则上应统一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多层标准厂房生产。
第2.6条 工业建设项目应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工艺水平、缩短工艺流程,使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综合考虑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
第2. 7条 工业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生产、辅助、公用工程等设施和场地。
第2.8条 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用地,应远近结合,统筹规划,分期实施。近期建设用地应合理集中,远期建设发展用地可预留在企业外部,作为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
第2 .9条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应根据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其建设占用土地面积应控制在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以内。企业所需生活服务设施布置应纳入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建造的生活服务设施区,如确需在企业内部设置的,其用地面积与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它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0%。禁止企业内部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第2. 10条 工业项目建筑系数不低于26%(工艺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例外)。
第2. 11条 工业企业内部绿地率原则上应控制在30%以内,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总绿地串不超过35%。
第2. 12条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第2. 13条 在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具体应用中,单位面积投资强度指标可按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适当修正,其修正幅度不超过附表1(区域修正系数表)的规定。
第2. 14条 具体行业分类按照附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I'4754——2002)规定执
第2. 15条 具体用地控制指标的内涵和计算公式,详见附件3《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说明》。
三、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行业分类 代 号 名 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国家、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 国家、省级开其它 发区、工业园区 其它 国家、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 其它 容积率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687 1125 14 食品制造业 ≥1687 1125 15 钦料制造业 ≥1687 1125 16 烟草加工业 ≥1687 1125 17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18 造业 19 及其制品业 20 业 21 家具制造业 ≥1575 1050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印刷业、记录媒23 介的复制 24 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25 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3375 2250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3375 2250 29 橡胶制品业 ≥2250 1500 30 塑料制品业 ≥1800 ≥1350 ≥1200 ≥900 ≥1.O ≥O.6 ≥1.O >JO.6 ≤7% ≤7% ≤lO% ≤lO% ≥≥0.8 >fO.8 ≤7% ≤10% ≥≥O.8 ≥O.8 ≤7% ≤lO% ≥2250 ≥2250 1500 ≥1500 ≥≥0.8 ≥O.8 ≤7% ≤lO% ≥O.7 ≥0.7 ≤7% ≤IO% 文教体育用品制≥1687 1125 ≥≥O.5 ≥O.5 ≤7% ≤10% ≥2250 1500 ≥≥1.0 ≥1.0 ≤7% ≤10% ≥1687 1125 ≥≥0.8 ≥O.8 ≤7% ≤lO% ≥≥O.7 ≥O.7 ≤7% ≤10% ≥≥O.8 ≥O.8 ≤7% ≤10% 蘑、棕、草制品 ≥1350 900 木材加工及竹、 ≥ ≥0.8 ≥O.8 ≤7% 10% ≤皮革、毛皮、羽绒≥1687 1125 ≥1687 1125 ≥≥1.O ≥1.O ≤7% ≤10% ≥1687 1125 ≥≥1.O ≥1.O ≤7% ≤10% ≥≥O.8 ≥O.8 ≤7% ≤10% ≥≥1.O ≥1.O ≤7% ≤10% ≥≥1.O ≥1.O ≤7% ≤10% ≥≥1.O ≥1.O ≤7% ≤10% ≥1.O ≥1.O ≤7% ≤10%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压延加工业 33 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造业 ≥2250 1500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2700 1800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辅设备制37 造业 38 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39 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40 办公用 机械制造业 41 造业 42 材料回收加工业 区域修正系数表 城市 等级 修正系数 1.00 1.00 1.00 0.90 0.90 0.90 城市 温岭市 诸暨市 临安市 乐清市 东阳市 瑞安市 等级 修正系数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0.90 0.90 0.90 0.90 0.90 0.90 0.85 0.85 0.85 0.85 废弃资源和废旧≥1350 ≥900 ≥O.6 ≥O.6 ≤7% ≤1O% 工艺品及其他制≥1350 ≥900 ≥1.O ≥1.O ≤7% ≤10% ≥2700 1800 ≥ ≥1.O ≥1.0 ≤7% 10% ≤ ≥3825 2550 ≥ ≥1.0 ≥1.0 ≤7% 610% 电气机械及器材≥2700 1800 ≥3375 2250 ≥≥O.6 ≥O.6 ≤7% ≤lO% ≥2700 1800 ≥≥O.6 ≥O,6 ≤7% ≤10% ≥≥O.6 》O.6 ≤7% ≤10% ≥≥O.6 ≥O.6 ≤7% ≤10% 有色金属冶炼及≥2700 1800 ≥≥O.6 ≥O.6 ≤7% ≤10% 黑色金属冶炼及≥2700 1800 ≥≥O.5 ≥0.5 ≤7% ≤10% ≥≥O.5 ≥0.5 ≤7% ≤10% 杭州市区 一 宁波市区 一 温州市区 一 绍兴市区 二 嘉兴市区 二 台州市区 二 湖州市区 二 舟山市区 二 金华市区 二 绍兴县 二 0.90 衙州市区 三 0.90 丽水市区 三 0.90 0.90 海盐县 永康市 三 三 义乌市 海宁市 玉环县 桐乡市 嘉善县 余姚市 慈溪市 上虞市 平湖市 富阳市 临海市 平阳县 长兴县 安吉县 浦江县 岱山县 洞头县 江山市 龙泉市 苍南县 永嘉县 武义县 淳安县 云和县 龙游县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0.90 0.90 O.90 0.90 0.90 0.90 0.90 0.90 0.90 O.90 0.85 0.85 0.85 0.85 0.85 0.85 0.85 O.75 O.75 O.75 O.75 O.75 O.75 O.75 O.75 新昌县 嵊泅县 德清县 桐庐县 建德市 象山县 奉化市 宁海县 兰溪市 嵊州市 天台县 遂昌县 仙居县 常山县 磐安县 缙云县 三门县 开化县 松阳县 景宁县 青田县 庆元县 泰顺县 文成县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0.85 0.85 0.85 0.85 0.85 0.85 0.85 0.85 0.85 0.85 0.75 0.75 0.75 O.75 O.75 O.75 O.75 0.75 O.75 O.75 O.75 O.75 O.75 O.75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建设 项目 1: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 投资强度 总用地面积 2.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包括代征土地面积 工业 容积率 面积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服 土地面积 1.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包括代征土地面积。 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总用地1、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包括代征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费产总投资/项目房、设备和地价款。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备 注 务区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2、对于企业内部有明确功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