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宣传,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市整治小组办公室、各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适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剖析典型案例。要组织进小区、村庄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并通过举报奖励等措施,发动群众共同打击和抵制非法经营液化气活动,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5.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制度,做好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各县、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从3月份开始,每周一上午12时前向市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电话:3933427;电子邮箱: gyk3933427@126.com)。市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6.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凡因失职渎职、未履行管理职能,影响整治效果或因检查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开封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实施效能问责。
附件:开封市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告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