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恒大御峰建设项目 - 图文

2019-07-30 13:30

关于长春恒大雅苑建设项目 环评受理情况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受理日期 报告书简本(链接) 长春恒大雅苑 1 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选址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强街以东,创意路以南,丙二十五街以西,丙十二路以北地块 长春京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03-26 从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431-87033079;传真:0431-87034636标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和建议”。(长春市环保局高新分局) 附:长春恒大雅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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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恒大雅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长春京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

项目由来:

近年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改善。随着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居民消费重点已从讲究吃、穿、用质量向住、行和教育等方面转变,消费结构的升级转型,大幅度地提高了住房消费在居民消费中的比例,增加了住房消费数量和质量需求,由“有其房”向“优其房”转变。城镇人均住宅面积也从1999年的10.28m2达到2009年的24.82m2, 吉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增长,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逐年攀升,成为吉林省促进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的新增长点。据资料统计,2008年一季度,吉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3.1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同期增长9.7%。1-2月吉林省中心城市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虽然比上年同期上涨11.30%,但仍是全国较低房价的省份之一。2008年,长春市完成施工面积820.9万m2,共投资房地产88.5亿元,2009年,长春市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7000万m2,计划完成投资约270亿元。可见,在未来的3—5年时间里吉林省的房地产仍将处于扩张期。长春京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时度势,利用吉林省房地产发展的良好契机,决定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长春恒大雅苑项目。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受长春京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2008年9月17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写《长春恒大雅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及长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指导和支持,得到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谢意!

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地点 项目名称:长春恒大雅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春京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强街以东,创意路以南,丙二十五街以西,丙十二路以北地块,地理位置见附图。

1.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拟建项目总投资8亿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春京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1.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5076m2,总规划建筑面积350503.99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77830.48m,公共建筑面积31105.16m,地下建筑面积41568.35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15%,绿地率19.90%。小区内设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以及幼儿园、商业公建、换热站等配套设施。可居住居民2432户,人口7782人。

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

表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 目 总用地面积 规划总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公建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居住总户数 居住总人口 容积率 总建筑密度 绿地率 日照间距系数 总停车位 地上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 计量单位 m2 m2 m2 m2 m2 户 人 % % % H 位 位 位 数值 125076 350503.99 277830.48 31105.16 41568.35 2432 7782 2.5 20.15 59.26 大寒日2小时 1489 187 1302 22

1.4、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应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所在区域不存在影响居民生活的显著污染,适宜居民居住,且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需要保护的特殊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建址条件较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尚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支持项目建设,综合考虑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项目东侧隔丙二十五街为在建的长春东地华庭住宅小区,距离约44m,东南侧隔丙十二路为在建的水云天三号住宅小区,距离约60m,项目南侧隔丙十二路为吉林省质量监督检测基地,距本项目约80m;项目西侧临超强街,隔超强街为长春高新区规划的隆都地产居住用地;项

目北侧为高新区规划的绿化隔离带,绿化隔离带北侧边界上方有一条66KV高压输电线,高压线北侧为创意路,创意路宽40m,创意路北侧约30m处为长春供电公司三家子220KV变电站。依据本项目规划条件图,本项目北侧住宅楼建筑红线距北侧高压线距离约114.5m,高压线宽10.5m,本项目北侧住宅楼建筑红线距创意路125m,距长春供电公司三家子220KV变电站195m。

1.5、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1)地表水

区域地表水质量方面,除pH、石油类外,永春河与新凯河各监测断面均不同程度的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的水质标准限值,说明评价区域的水质状况较差,其原因是接纳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所致,区域内的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容量。

(2)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点位的PM10、SO2、NO2的浓度值均能够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有一定的容量。

(3)声环境

根据长春市总体规划,该区属于2类区标准,其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1.6、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供暖采用集中供热的方式,无锅炉烟气外排,废气主要为居民住宅产生的厨房油烟、汽车进入小区产生的汽车尾气及垃圾站产生的异味,其排放量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故确定本次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确定为长春市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位。 (2)水环境

根据本工程的排污特点,本项目所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本项目废水经规划的富裕河和永春河污水截留管线排入长春南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永春河,而后汇入新凯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完全可以经其二级处理达到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永春河,汇入新凯河。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永春河:富裕河河口至永春河河口段,长约9.6km。

(3)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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