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每年对特殊工种进行复审一次。
4.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对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安全教育。
5、安全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具体措施:
5.1成立安全检查小组
成立由第一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
5.2检查内容
检查类型采取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按照总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或在重大节日前组织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分队每旬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非定期检查:按照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
安全检查内容: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机械车辆事故、防汛、防火等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对火工材料的管理检查。
5.3检查方法和手段
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及对照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及处理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系戴好安全帽,违者按规定罚款,(管理人员、操作班组长每次罚款200元,组员每次100元)。
(2)不准穿拖鞋及赤脚上班操作,违者按规定罚款每次50元。高空作业必须系带好安全带,违者按规定每次罚款50元。
(3)不听从管理者指挥,违章、违规作业者,按规定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承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各项施工中,对安全设施、成品故意破坏造成损失的,根据具体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
(5)每天所用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并且在自己作业环境所用如:砼,扣件,铅丝、钉子、管件等物随手清理干净或放回原处,违者每次罚款20~100元。
(6) 严禁在高处向外抛扔任何杂物,违者按规定每次罚款100元,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7)严禁在外架和安全网上堆放任何杂物,违者按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8)严禁偷盗农产品、打架斗殴,违者按规定每次对班组长罚款1000~3000元,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9)由于操作班组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质量事故,如:砼浇筑空洞、蜂窝麻面、模板爆模严重、钢筋移位、水电预留预埋位置移位等 ,按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10)工地现场严禁烧火,违者按情节轻重每次给予100~500元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7、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1桥梁作业安全防护
1、开挖结构物基坑和刷坡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1)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按放好的边坡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
(2)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支撑木支撑或改缓边坡; (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
(4)在同一坡面相对的上下方,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
运土;
(5)圬工凿除或人工打眼两人配合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眼镜,禁止面对面或戴手套打锤,掌钎时应配带防护手套。
2、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与保证措施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必脏病、贫血、癫痫病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他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3)凡2m以上悬空和无平台处作业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有平台的要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止跌落。
(4)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和扣好帽带。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胶鞋和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5)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搭设和使用脚手架,严格遵守有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吊、挂式脚手架使用的钢丝绳和其它绳索,不得有缺陷并满足规定安全系数。升降设备要有可靠的制动装置。
3.桥(涵)其它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件和材料等,要系牢安全带。不得抛掷传递,高处作业人员遇有雷雨、大雪、浓雾或风力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地面3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段(队)每半年应做一次鉴定。
(2)水上作业应有救生圈、救生衣或救生船等设备。下水作业前,应观测水深及流速,并选派会游泳的人员担当水中作业,其连续工作时间应遵守下列规定:水温在5℃-15℃时和水温在16℃-25℃时分别不得超过1h和2 h。
(3)野外作业在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藏。
7.2隧道作业安全防护有关要求
隧道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必须戴上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挂牢安全网。在隧道内处理松动衬砌、危石及翻修衬砌时,必须有预防塌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隧道搭设的工作台和风、水、电管线等设施以及所有机具材料不得侵入便道行车限界,其边缘至机车车辆限界的净距离在直线上不得少于15cm,曲线地段应根据计算加宽。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开工前应按规定修建人行和运输便道,经常养护,保持畅通。人行道的宽度一般不得小于1m,特别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6 m。在陡坡上应挖台阶,每台阶的高度为0.20~0.25 m,宽度不小于0.3 m;在“之’字形转弯处应设置不小于1m×lm的平台,并按需要设置栏杆和加铺防滑材料。
铲运机运土道路应设在施工场区以内,与城乡公路分开严禁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如必须行经城乡公路或与其交叉时,应设立各种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看守,指挥交通。
7.3立体交叉作业安全防护及措施
(1)立体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对危险作业范围予以明确,并做出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作业的范围、作业程序、人员配合的问题、危险点的情况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2)当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出现模板拆除、脚手架拆除等作业时,还应该对危险作业范围进行围圈,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3)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发生。
(4)作业过程中,各层间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不能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操作,下层的作业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
(5)当下层作业位置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内时,则应在上下作业层之间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应采用木脚手板或其它坚固材料搭设,必须保证上
层作业面坠落的物体不能击穿此隔离层,隔离层的搭设、支护应牢靠,在外力突然作用时不至于垮塌,且其高度不影响下层作业的高度范围。
(6)各交叉作业层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紧帽绳,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7)各层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各层的指挥号令不能相互影响,造成混淆,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对意外情况应能及时作出判断和反应。
(8)上层作业时,不能随意向下方丢弃杂物、构件,应在集中的地方堆放杂物,并及时清运处理,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物料袋,以便零散物件随身带走。
(9)上层有起重作业时,起吊物件必须绑扎固定,必要时以绳索予以固定牵引,防止随风摇摆,碰撞其它固定构件,严格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起重物件严禁越过下层作业人员头顶。
(10)遇到6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浓雾、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严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
7.4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管理措
施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颁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6-88的规定执行。施工用电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混凝土搅拌站和电动设备集中使用的场所,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线路架设的安全措施
a、在路面设计高程范围内和其他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设施最高处与外电架空线路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示。
施工设施最高处与外电架空线路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最小垂直距离(m) 1kV以下 6 1~10kV 7 35kV 7 b、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